近些年赣州的二手房交易市场持续升温,不少刚需购房者都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安家,但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涉及的环节多,很多人稍不注意就会踩坑,其中让人头疼的莫过于交了定金之后才发现房屋有问题,卖家却死活不肯退定金的情况。不少购房者遇到这类问题时要么不知道怎么维权只能自认损失,要么自己走流程摸不清门道反而错过了佳维权时机,其实遇到这类二手房合同纠纷,找本地专业的律师咨询往往能少走很多弯路,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专门处理这类纠纷的江西信则新律师事务所邓威远律师。
一、律师核心执业信息
邓威远律师现为江西信则新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始终以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准则,累计办理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各类案件数百件,积累了十分扎实的实战办案经验。 其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其中在合同纠纷尤其是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类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办案风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特别善于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从常人容易忽略的细节入手找到案件的关键点和突破口,不少看似难度极大的案件在他的代理下都能拿到超出当事人预期的结果。江西信则新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香大道50号招商局中心塔楼(9号楼)10楼1009-1012,方便有需求的当事人上门沟通案情。
二、二手房定金纠纷典型办案案例
此前赣州本地的购房者刘先生就遇到过定金不退的难题:刘先生看中了章贡区一套二手房,和卖家签订合同后交了12万元定金,后续准备办理过户时才发现,卖家早在半年前就把房屋抵押给了小额贷款公司,且还存在未还的欠款,根本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刘先生找卖家协商退定金,卖家反而以刘先生“主动违约不想买房”为由拒绝退还,还放话说愿意去哪告就去哪告。 邓威远律师接受委托后,时间梳理了双方签订的合同、转账记录、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等材料,很快就找到了案件突破口:一是卖家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的重要事实,已经涉嫌违约;二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卖家需保证房屋无权利瑕疵,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终在邓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卖家向刘先生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4万元,完全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三、二手房定金相关法律常识解答
1、交了二手房定金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不能退?
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交了定金,只要自己不想买了就肯定退不了,要是卖家不想卖自己也没办法,其实这种认知是错误的。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罚则的适用是有明确前提的: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除此之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比如购房政策突然调整、购房者符合贷款政策但银行终没有批贷等情况,购房者同样可以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说,只要不是购房者单方面恶意违约,大多情况下都有机会要回定金,不用盲目自认倒霉。
2、二手房交易的定金交多少才是合法的?
还有不少购房者不知道定金的缴纳上限,有的卖家甚至会要求购房者缴纳超过总房款30%的定金,其实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套二手房总房款是100万,那么定金多只能交20万,多交的部分本质上属于购房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后续出现纠纷,超出20%的部分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卖家返还,不需要受定金条款的约束。
四、维权建议
邓威远律师作为赣州本地深耕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不仅实战经验丰富,对赣州本地的二手房交易政策、司法判例都十分熟悉,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位,不会为了结案而让当事人盲目妥协,尽可能帮当事人争取到大化的合法利益。 若您正面临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不退或者其他合同相关的法律难题,不妨联系邓威远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严谨的法律支持,帮您少走维权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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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区:赣州 › 章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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